本报讯 记者8月29日获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西安市城市供水价格第二步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西安市从10月1日起对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执行范围是城郊6区由西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用户。
据悉,此次调整水的价格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等五类水。其中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公司直接到户、收费到户的每立方米由1.95元调至2.45元;未抄收到户的每立方米由2.45元基础上,允许按实际加收不超过8%的水量损耗;需补压、加压的小区可加补压、加压所耗电费,不得计入其他任何费用;工业用水每立方米由2.25元调至2.90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由2.55元调至3.25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由2.95元调至3.6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由6.50元调至14.00元。
为防止一些单位和个人借自来水提价之机扩大提价范围或搭车涨价,西安市及城郊6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此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