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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会干部善于维权的能力

——从工会干部维权难所想到的

2023年10月04日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干部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作为工会干部,唯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才能不辜负党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期望。多年来,各级工会尤其是处在工作一线的基层工会干部,以维护和服务职工群众为己任,当需要为职工说话或面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主持公道,敢于维护职工权益,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然而,现实生活中工会干部维权难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有的基层工会干部因行使维权职能而被炒“鱿鱼”,遭受打击报复,甚至丢“饭碗”的事时有发生。职工权益没有维护好,自己先“倒”了下来。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话题:就是在具体的维权工作中不仅要求工会干部敢于维权,而且还需要善于维权,只有把敢于和善于结合起来,维权工作才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毫无疑问,在维权工作的实践中,作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天职的工会干部,必须首先具备敢于维权的素质和勇气,这是工会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和职工负责,忠于职守的工作精神和态度的具体体现。敢于是前提,是对工会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是,仅仅做到敢于还是不够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由经济的、民主政治的、以及精神文化需求等多方面的利益构成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往往是通过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比如,有的侵权事情的发生,有时是一级组织集体作出决定引发的对部分职工权益的侵犯,有时是某个领导个人行为对个别职工权益的侵犯,有的侵权是在某些人不懂法、知法的情况下发生的,有的则是为了某种利益的明知故犯……

因此,工会干部要很好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勇还须有“谋”,还必须学会善于维权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善于维权的水平和艺术。在目前我们社会的法制还不健全,执法还不到位,一些领导者有法不依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下,讲求善于维权显得尤为重要。毛泽东同志早就教导我们: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曾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指出:“工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当前要重点维护职工群众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重点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为困难职工和劳动模范排忧解难工作。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能的工作力度要更大一些,措施要更得力一些,主动配合党委和政府,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就为我们工会干部维权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方法。

实际上,善于维权也是对工会干部工作能力提出的更高标准和要求。如果说敢于维权主要体现的是工会干部在维权中的勇气和胆略,那么,善于维权则主要体现的是工会干部在维权中的方法、技巧、策略和艺术的运用。作为工会干部,在敢于维权的同时,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做努力,不断提高自己善于维权的能力。

首先,打铁先得自身硬。工会干部要具备和提高善于维权的能力,就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工会业务知识的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并指导实践,这应当是提高善于维权能力的首要途径。一个不善于学习或思想僵化的工会干部,是谈不上善于维权的。

其次,把善于维权的基点,建立在工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之上。工会的维权工作,从来都是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相关的。做好维权工作的前提,必须是把职工长远和整体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发展是硬道理”,这也是职工根本利益之所在。所以,一个善于维权的工会组织,要善于团结带领职工,为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出力使劲,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努力做到在改革中维权、发展中维权,加大从根本上维权的力度。一个充满活力,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会,应当是有号召力和战斗力的。这样,同时也为善于维权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第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具备善于维权的手段和能力,还必须先“利”维权之器。这个“器”,就是工会维权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应当是提高善于维权能力的重要基本功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各级工会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维权制度和工作机制。如以协调企业和职工劳动关系为主旨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职代会制度;以扩大职工知情权的厂务公开制度;体现工会源头参与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以及劳动调节机制和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等。这些制度和机制的确立,较好的保证了工会维权工作的落实。提高善于维权的能力,一方面,要很好的坚持这些制度和机制,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实践中使其得到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最后,要学会“借势”,掌握善于维权的方法和艺术。所谓“借势”,就是在维护工作中,借法律之势依法维权,靠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后盾。同时要充分唤起职工个人的维权意识,让职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侵权者说“不”。要主动争取上级和各方的理解支持,必要时,寻求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干预。所谓艺术,就是以追求维权效果的最大化为目标,寻求当事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把握适度的原则,实现利益共同体的双赢。

■王俊明 王仓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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