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陕西省节能监测检查中心李延志主任的办公室,里面异常的简陋。摆放着的都是陈旧的桌椅,桌上只是多了一台电脑,没有饮水机,李主任还用的是保温瓶。多雨期的西安天空阴暗,办公室两个双管的日光灯没有开,在昏暗的光线下记者完成了对李主任的采访。
曲折发展20多年
“我是从中心成立就在这里工作的,陕西省能源中心(陕西省节能监测检查中心)成立于1982年2月5日,走过了一个马鞍型的道路。在整个1980年代,我们有干不完的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企业对这项工作很支持,节约意识很强。”李主任说。到了1990年代,能源中心的工作陷入到低谷之中,很多工作没办法开展。“这与当时的经济环境有关,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很多的企业经营上出现了问题,也忽视了能源节约问题。”李主任说。
在艰难中,能源中心开始市场研究,开展节能设备的市场推广,经过3年推广,销售就上万台。与此同时,能源中心还推广节能灶具,承担了城市的锅炉改造。“我们这70多个人不能等着啊,要生存就得靠市场啊!”李主任说。
陕西节约潜力还很大
“陕西作为一个能源大省,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危机意识,节能不明显,步入东南沿海的城市,他们节约一吨煤就是几百元。但是我们的潜力大啊,陕西节能水平不是很高,在全国属中等水平,这是工作的优势也是工作的难度。”陕西去年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产量都在全国排前几名,能源比较富集,最主要的是陕西地区的人认识不到位。现在很多企业没有节约意识,不如南方的企业,主要还是我们这边的能源没有达到稀缺的程度。现在要给他们讲的就是在富余的时候也要节约,等到紧张的时候再去节约就晚了。”李主任讲:“我们现在正在搞一个《陕西省节能条例》,用法来保障我们工作的实施。”
陕西的节约之路还要走多长
“全国十几个省市都出台了地方的节能法规,有法可依。最近,山西、山东等省纷纷出台了地方的节能法规。对节能监测工作很有力。”李主任翻开自己剪贴的几大本报刊资料说:“北京的节能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被称之为‘节能警察’,有法律保护,受政府委托,对浪费行为作出法律裁决。我们陕西没有这个优势,我们节能监测检查中心,现在只是发改委下属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单位,没有一定的执法权,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只是一个服务机构。执法主体、执法地位不明确,监督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我们工作滞后最主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将能源节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来。在20多年的工作基础上,我们起草了一个陕西的节能条例,目前已经提交政府,已经开始政府调研,争取能在明年的人大会议上审议。我们十分渴望身份上的认可,就像环保部门一样,具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行使‘节能警察’的政府职能。”
此外,现在的节能监测检查中心的骨干都是1980年代进来的,已经十多年没有新的大学生进来了,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另外,节能监测检查中心作为政府委托的监测机构,理应得到必要的公共财政资金支持,但是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经费紧张。“只要政府部门给我们每年投入100多万元的经费支持,每年将产生十几个亿的节约价值。”
本报记者 张满定 实习生 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