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呼吁已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终于正式出台。《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施行。《管理办法》显示,此规则的适用对象包括在中国生产、销售以及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产品的包装也在“管理”的范围之内。
对于《管理办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七部委做了这样的界定: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据了解,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的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业内人士指出,欧盟两指令正式实施后,中国直接受到影响的电器产品出口额高达300亿~5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