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拜读了秋风先生的一篇大作《“过劳死”也许是一种美德》(6月13日南方新闻网),对文中的一些说法很不理解。
秋风先生在文章中,一上来就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气说“每个时代,每个社会,似乎都有‘过劳死’现象”,好像“过劳死”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作为一个著名学者,秋风先生应该明白:一个时代和社会有没有个别“过劳死”是一回事,是不是大部分人都普遍地感到“过劳”则又是一回事,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中国的改革,正是从“打破大锅饭”开始的,理由就是“大锅饭,养懒汉”。毫无疑问,在一个大规模“养懒汉”的体制下,即便有个别的领导和劳模“过劳死”,却绝无可能出现普遍“过劳”的现象。这是眼下这个时代和社会所特有的现象。
秋风先生论证“‘过劳死’是一种美德”的核心论点是:“很多人拼命工作,包括连续加班,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愿的选择,他是为了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无懈可击,但却忽视了“自愿”拼命工作背后的真实原因,对失业的巨大恐惧!
劳动人口的严重过剩,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结构性问题。而根据教育部统计,大学本科毕业生待业人数年年增长:2001年是34万人,到2005年就猛增到79万人。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那些“幸运”的就业者,除了按老板的意志“拼命工作,连续加班”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他们的“过劳”有多少自愿的成分,有多少被迫的成分,不是一目了然吗?对他们来说,生命之花都已经凋谢了,还谈什么“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呢?
当然,仅仅是失业的威胁,也还不足以迫使他们如此“过劳”——如果《劳动法》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如果员工有足够的权利和力量来保护自己的话。但这两点也付之阙如,“过劳死”就几乎成了一种必然。
社会出了问题,是严肃地分析原因,提出补救的办法,还是曲意掩饰,把不得已的被迫状态说成是一种值得弘扬的“美德”?在我看来,是衡量一个学者是否具备基本良知的起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