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淘小子出好的”,此话虽不完全正确,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淘气”的孩子,由于经验的积累,思维能力的提高,他们逐渐认识了纷纭复杂的大千世界,从无知变为有知,从愚昧变得聪明,从幼稚发展为成熟。
当然,孩子们的淘气,有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破坏性,甚至是危险性,而这一点又大都是他们所始料不及的。
有个7岁的男孩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把妈妈刚买回来的一个自动玩具拆散了。然后他多次想把它重新组装好,但终究没有成功。年轻的妈妈看到后气恼地把玩具零件锁进抽屉里,并警告他说:“一周内不给他玩具玩,一年内不再买新的玩具,以此做为对他毁坏玩具的惩罚。孩子感到十分委屈,呆在自己的小屋里独自垂泪。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在《论教育》一书中将这种教育方式称之为“自然后果教育原则”。其内容是用孩子的行为过失所产生的自然后果,去限制原则的运用,有时虽然可以收到一定的教育效果,可是总的看来弊端颇多,不可滥用。因为它不是从讲明道理上对有过失的孩子进行正面的诱导、启发、教育,而是一种消极惩罚。这种惩罚对小孩子来说,只会造成惶惑和恐惧的心理,形成怯懦、软弱的性格,对孩子的思想和精神造成伤害。怎么做才是正面诱导、启发、教育呢?那个拆自动玩具的孩子受罚三天后,出差的爸爸回来得知这一情况,立刻找出零件,把妈妈也叫来了,他饶有兴越地指导,并帮助孩子把玩具很快地装好了。孩子高兴得跳起来,并把这个玩具为什么会自动跳讲给爸爸妈妈听,还说他也要仿照这个玩具做一个新式样的。此时那位年轻的母亲才深感后悔,认识到自己的那种教育方法是错误的。
为了培养下一代,希望做家长的也能走进孩子们的“淘气”中,去引导,去鼓励,去帮助,去发现,让更多的“淘小子”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