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已与沃尔玛(中国)总部进行了建设性会谈,并达成五方面约定。
据了解,8月1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等一行应邀赴广东省深圳市,与以沃尔玛(中国)总部副总裁、首席行政长官孟永明为首的沃尔玛(中国)总部高层领导,就如何依法依规、合作和谐地推进沃尔玛职工组建工会工作进行了建设性会谈。双方达成了五方面约定内容并形成备忘。
——沃尔玛各分店工会筹备组的成立,在上级工会与分店协商的基础上,由上级工会、本店行政和员工三方代表组成并报上级工会批准。筹备组成员以员工为主,行政中层管理人员不超过20%。分店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作为筹备组成员。
——沃尔玛各分店工会委员会成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上级工会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组织会员以公开、公平方式投票推荐候选人,提交上级工会审核确认,而后按有关规定召开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公开、差额从候选人中正式选举产生分店工会委员会成员、主席、副主席。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沃尔玛各分店行政正、副职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作为本店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如行政正、副职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作为本店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成员人选的,上级工会不予审批。
——沃尔玛各分店为工会深入本店向职工宣传《工会法》、《劳动法》,最大限度发展会员、指导和帮助职工建立工会组织创造条件。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沃尔玛各分店工会支持分店行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经营任务,与分店行政平等合作,相互支持,共谋企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