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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总工会

职工维权有了“新”突破

2023年10月07日

“乡镇工会主席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挺起腰板替职工维权。”咸阳市渭城区总工会主席王孟忠说。从2001年起,区总工会要求所属的10个乡镇工会与辖区50人以下的小企业签订区域性集体性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01年前后,渭城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在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发现,辖区所属的小企业、特别是50人以下的企业,其工会主席大多是企业主雇来的打工者,在企业违反集体合同时,工会主席并不能真正帮职工维权。

“如果将维护职工权益上升一个等级,由镇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区域集体合同,职工的合法权益便可得到保障。”王孟忠主席解释说,各个镇工会主席一般都是镇党委副书记,这些人不拿企业工资,没有维权的后顾之忧,加上他们特殊的身份,有利于替职工维权。

各个企业的特点不同,如何拟订集体合同蓝本?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拿着省总下发的集体合同范本,不厌其烦地下基层了解各企业特点,专找企业容易发生侵犯职工权益的地方拟订合同文本条款。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摸底、调查,区总工会在《劳动法》规定的底线上制定了该区区域性集体合同文本。2002年初,区总工会将这些文本下发给10个镇办工会,要求组织辖区内50人以下的企业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文本内容并不是千篇一律,该区总工会要求坚持“平等协商”原则,即在制定集体合同的统一文本时,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也可以增加必要的附件。“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也必须考虑企业的利益,否则企业有可能拒签集体合同。”王孟忠说。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该区总工会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已经逐步形成一套制度。每年的第一季度,针对区域性集体合同到期的企业,该区镇工会及时组织续签;针对社区工会上报的未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新建工会,工会及时组织补签。“新建的工会组织,一年内便要签订集体合同。”王孟忠说。

渭城区总工会这种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几年,该区100多个小规模企业,从未发生一起因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上访事件。今年6月份,在咸阳市县区工会组织工作会议上,该市总工会主席何彩娥要求在全市13个区县推广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刘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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