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次降价,体现了国家对老百姓特别是患者的关心和照顾;体现了国家下决心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决心;也说明药品价格已经高得离谱,已达到百姓承受的极限;更加说明药品降价之难,说明每次降价后价格的大幅反弹抵消了前次降价的效果。一类商品如果在几年里19次降价,一般情况下百姓应该很明显地感觉到,甚至感觉很大。而药品19次降价,广大百姓却感觉不到,感觉不大。为何?难道药品是什么特殊商品?药品会“变戏法”和“变身术”?这似乎成了一个“谜”。
《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基本揭开了谜底:
第19道降价令生效当天,记者走访发现,“降价令”在各地执行情况总体不错,但也遭遇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对策”,部分厂家和药店的做法让人感到不可理解。有的药品生产厂家因降价而停止了供货,已经造成个别药品暂缺。大连物价检查所一位负责人表示,每次药品降价后,都会有一些药品从患者的视野里“消失”,用不了多长时间,一种新名称的药品便会“面世”,成分与此前“消失”的药品大同小异,有的甚至换汤不换药,但药价却可以冠冕堂皇地步入“新贵”行列。
这就出现这样一个怪圈:药品价格高——百姓呼声大——国家开始降价
——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继续高——百姓再呼吁——国家再降价……
一直在这个怪圈里面打转转。这是19次降价效果不大,百姓感觉不到的主要原因。
按理说,降价次数达到两位数后效果仍然不大,证明单纯依靠降价一种手段已经不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了,就应该思考一些深层次原因。否则,一定还有20、30次甚至更多次数的降价措施出台,百姓也会有20、30次的失望和丧失信心。因此,一边降价,另一边必须坚决取缔和打击厂家的“变戏法”和“变身术”。一位医药专家曾经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种药曾经的价格只有几分钱一粒,结果成分一模一样,连一点改动也没有,换了一个药名,竟然达到一两元一粒。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把药价高降下来,只靠单纯的硬性降价手段还不够,必须从药品的生产、经销环节以及管理审批体制上采取综合措施,特别是要严格打击生产厂家“换汤不换药”的变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