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至今,中国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职务犯罪中,对300多名携款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多方面措施,加强了追逃和追赃的力度。去年,有37个犯罪嫌疑人从11个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递解回来。
在公安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透露,截至目前,我国与45个国家签署政府部门间关于加强警务合作、打击犯罪的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或会谈纪要共112个,与1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会晤机制,同时向19个国家派出30名警务联络官,犯罪嫌疑人“走为上策”的企图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遏制。
据悉,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步伐,至今已与48个国家签订了72项司法协助条约、与24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中外司法机关的合作也在加强,目前我国已和70多个国家的司法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备忘录。我国公检法各部门间的协助也在增强,建立了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度,严格出入境管理,国家公务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需提交单位证明。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