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国资委主任白阿莹与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黄怀宝签订了企业负责人任期和年度责任书。
走下签约台,这位国企负责人坦言,责任书的签订使他肩上的责任更重了。这句话背后的内容是:从今年起到2010年四年间,他所负责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要达到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要达到103.58%,除了这两项基本指标之外,还要达到人均营业收入额35万/年·人、资本市场融资额1亿元等分类指标。
而对于黄怀宝而言,眼下他要面对的则是年度责任目标,即到今年年底,他主政下的陕西建工集团利润总额要达到3177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90亿元的营业收入以及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确保增长8-11%以上等。
作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首次任期目标责任书签约大会,包括陕西建工集团在内的20家企业负责人同期和省国资委签定了责任书。这一经济领域内的重要举措也受到了省上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副省长吴登昌以及省政府秘书长秦正、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志强等官员出席大会。
据了解,省国资委按照赵乐际书记关于加强责任考核的指示和袁纯清省长在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决定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实施企业责任人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首次任期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根据实际情况,省国资委确定第一批与20户监管企业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截至2006年底,这20户企业资产总额1825亿元,营业收入1056亿元,占省国资委实际监管40户企业总资产和营业收入的95%左右。本次签订的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在年度和任期中“三大战役”和“3211”工程的相关指标。其中落实20户企业力争实现3297亿元、确保2947亿元营业收入的目标,四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25%。
吴登昌在讲话中指出,以责任书的形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任期目标考核,今年是首次,彻底结束了长期以来我省企业负责人“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薪酬与业绩不挂钩”的历史,标志着我省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走上了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的轨道,在我省国有资产监管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打好“三大战役”和实施“3211”工程,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
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最后作了总结讲话。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