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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工会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023年10月08日

●对考核得分排名在最后一名和最后两名的或较差等次的,要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于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建立起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县(市、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报讯 最近,渭南市总工会在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市属工会工委和市直单位工会中推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依据省总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07年度市总的考核分值同时细化下发,对各级工会组织的评价都将以具体分值的形式表现。

渭南市总下发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年度目标责任根据分值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掌握在被考核单位总数的30%左右。凡在履行对职工的“三项承诺”、紧急信息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等某一方面工作不力或发生严重问题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年度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县(市、区)总工会、市属工会工委、市直单位工会进行表彰,并分别予以奖励。对得分排名在最后一名和最后两名的或较差等次的,要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在诫勉谈话的同时,要将考核结果送达考核对象同级党委,对于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据了解,考核任务和指标每年下达一次。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维权机制建设,困难职工帮扶,经济技术创新、“创争”活动和劳动保护,工会财务工作和经费审查,统计信息和调研工作6个方面共18个细化考核项目。根据试行办法规定,考核将按照自我测评、实地考核、综合分析的程序进行。渭南市总从8月份起将建立起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县(市、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报记者 王仓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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