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是我们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新闻采访活动的第一天,早上在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听取过汇报之后,我们在韩城煤炭局的带领下,来到位于上峪口附近的杏树沟矿。一路上,弯弯曲曲的道路两旁,堆满了煤炭和矸石,不时能看到大小运煤车辆呼啸而过。
杏树沟矿是一家年产6万吨的地方小煤矿,据韩城煤炭局一位领导介绍,这里的安全工作在地方小煤矿算是比较好的一家。我们到达这里,是下午16时,正好赶上矿工下班。三三两两的矿工从井口走上来,没有看见带自救器。我们欲采访,对于提问,他们或者低头或者嘿嘿一笑走过。只有一位胆子较大的矿工回答了一句:“平常下井都带着自救器,今天正好忘了。”
哦!原来是集体失忆。然而,翻阅出入井记录,这些自己“忘记”带自救器的矿工,却有人记着给他们每人带上自救器,带在记录本上。可是又一个问题却出现了,这些“带着”自救器的矿工从7月24日以来,没有入井时间,也不见出井记录,他们去往何处?没人知道。只留存几排人名字,成了毫无踪迹的孤独的符号。作记录的人显然不好意思:“我这几天刚好回家了,刚来。”
我们来到这个矿的火药库,一进门,就问保管员:“今天有没有人领火药?”他清楚地答道:“这几天天天都有人领。”看过库房,我们翻阅记录本,却没有看到26日领取记录,保管有些不敢相信,但白纸黑字确实没有,保管沉思良久,“唉,我将日子记错了,以为今天是25日。”那以此往前的呢?“当然也往前记了一天。”保管回答。在他眼里,时间与内容虽然不符,但无碍记录的真实。有人随口问了一句:“你们矿上有几个爆破员?”保管肯定地答道:“三个。”然而,细心者随便翻阅了两页记录,却发现有六个人前后领取了火药。这一次,包括煤炭局在内现场人员都有些尴尬了。
矿工正好忘了带自救器,记录员正好回家没做记录,保管正好记错了时间,我们正好见证到了这么多“偶然”事件,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悲哀?!
一群没有记性的人,干着需要责任心的事!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