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稳定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西安市价格检查监督机构全面展开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已出动人员1320余人次,对全市300余家商贸企业、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
西安市物价局近日还向全市主要食品销售企业发出了“价格政策提醒函”,明确指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李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