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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企业若开除工会主席要征得上级工会同意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综合消息 《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修定草案)》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定》指出企业若开除工会主席,要征得上级工会同意。

由于代表职工维护权益,工会主席或工会其他工作人员常常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该现象在广州影响较大。该《规定》增加了相关保护性条款:单位单方面解除工会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征求单位工会的意见。单方面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劳动合同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事先征得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同意。上一级工会同意的,应当由单位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履行免职程序。职工因依法组织、参加工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两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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