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消息 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拖欠款,辽宁省海城市总工会大胆创新,设立了职工债权转付基金,初期注入资金20万元。职工债权转付是指职工因工资被拖欠或工伤经济上面临特殊困难、无力承担冗长、繁琐的法律维权程序时,工会先行向职工支付被拖欠工资或伤残补助金,然后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拖欠者收回欠款。
这一办法的出台缘于农民工讨薪或索赔伤残经济补助金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现实。职工债权转付办法规定,接到职工欠薪或者伤残索赔的投诉后,工会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职工可向工会提出债权转让的申请。经工会对申请人劳动关系、工资债权、伤残理赔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债权义务人(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工会与申请人签订工资或伤残理赔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给工会后,工会从职工债权转付基金中提取相应数额资金支付给申请人。然后,工会再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用人单位收回欠款,使基金回笼。职工债权转付办法实际上是工会主动承担起职工(主要是农民工)追讨欠薪、工伤索赔维权的风险,真正为农民工解燃眉之急。
短评
海城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债权转付基金,是一个实实在在为农民工维权的好举措,意义很大。
其一,凸显工会对农民工的关怀。索讨欠薪和工伤赔付,可以说是农民工最头疼、最忧心、最犯难的事情。对此,海城市总工会主席李淑玲深有体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须经过仲裁、诉讼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有的长达数年,而许多农民工连来回乘车、住宿吃饭的钱都拿不出来,根本就经不起这样的‘煎熬’。”这种体贴入微的关怀和换位思考,也许正是他们勇开先河、设立职工债权转付基金的原动力。
其二,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为什么有些地方会出现农民工“暴力讨薪”、“自杀讨薪”等极端行为,多数是因为农民工承受不了法律维权的高成本(如冗长的程序、难以支付的费用等),结果被迫无奈铤而走险。工会设立了职工债权转付基金,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燃眉之急,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欠薪和工伤索赔激化的矛盾。这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显然是有积极作用的。
其三,有利于遏制企业欠薪和工伤拒赔现象。工会实施职工债权转付制度,等于警示当地各类企业,你的拖欠对象不再是某个农民工,而是工会,与工会“胡搅蛮缠”的结果只能是既损失信誉又赔钱。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无疑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能有效遏制和避免欠薪、工伤拒赔不法行为的发生。
当然,工会职工债权转付,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工会“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还需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执法、司法部门的积极配合。只有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大力合作,工会的这项切实为农民工维权的举措才能发挥更大效力。 (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