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民生活环境,实现建设绿色生态文明新市目标。陕西省渭南市近日制定出台了《渭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对未完成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或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加收绿化费1-2倍的绿化延误费;造成树木或设施损坏的,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补栽被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砍伐树木价值2—5倍的罚款;盗伐树木的补栽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3—10倍的罚款;盗窃花木、绿化设施的处以盗窃花木、绿化设施价值3—5倍的罚款;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每株处以10000—30000元的罚款。
(雷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