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正式命名渭南市为“省级卫生城市”,并于日前举行了授牌仪式。渭南市政府表示,将用3年时间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
2005年4月,渭南市开始创建“省级卫生城市”。3年来,渭南先后拆除临街建筑480多处5万余平方米,硬化人行道45万平方米,新建改造道路19条,90多个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改建了城区供、排水管网及火车站广场,改造村居民厕所2400多个,对33条城中村巷道实施了绿化,使城市面貌得到了显著改观。今年4月份,经省爱卫会专家组考核验收,并经2008年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渭南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
渭南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围绕国家级卫生城市10个方面、10个基本条件的标准要求,渭南市制定了22项重点建设项目,包括铁路老货运场区域拆迁改造、渭南中心医院整体搬迁、渭河城区段景观绿化长廊等。
为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渭南市决定将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创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优先予以提拔使用;对在阶段考评中,连续两次排列最后或创卫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黄牌示警,部门领导由市纪委、市委组组织部诫免谈话;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单位不得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其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同时,对荣获“国家级卫生县城”称号的县(市)奖励300万元,对荣获“省级卫生县城”的县(市)奖励100万元。 (石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