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月10日公布了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755所普通本科院校、1169所普通高职院校、315所独立学院和95个分校办学点获得批准。名单中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有12所高校因办学条件不达标或违规、违纪办学被教育部“黄牌”警告,并将被限制今年招生规模。
名单用星号标记出10所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独立学院)。名单用三角标记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和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学校因去年出现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今年必须加强监督管理。(《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