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目前尚未完全摆脱贫困,有的村民连吃水难、行路难问题还没有解决。
然而,这里的一些乡村热衷于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移大树,花费巨额资金“打造”新农村“示范村”,还有的乡村为了应付领导参观修遮羞墙、建仿古门,甚至毁良田、挖果园建新村。
部分“示范村”,患有“奢侈病”
记者近日来到咸阳市淳化县胡家庙乡上罗村,这是一个新农村“示范村”。只见村口竖立一座高大的仿古门楼,门楼两旁各有一个花园,花园里有移植来的两棵大树。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政府修建这个门楼花费8万多元,花坛里的两棵大树是花2000多元从外村买来的,移植时还动用了吊车。仅村口两处小花园,就花了3万多元。
彬县新民镇东坡村也是一个“示范村”,记者看到一个占地数亩的广场,广场正中竖立着一个约10米高的巨龙雕塑。东坡村一位村干部说,仅修广场和雕塑的花费就有20多万元。
挤占惠农资金,加大村民负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一般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大多通过整合涉农项目,将财政资金“捆绑”起来使用。“示范村”的巨额建设成本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沉重负担,有的乡村背上了新债务。
泾阳县扶贫办介绍,为建设“示范村”,兴隆镇兴隆村各种花费达42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重点村建设资金30万元,移民搬迁资金60万元,“两联一包、资金捆绑”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80万元。
有的乡村拿不出钱,干部仍想出政绩,硬着头皮开工建设,没有资金由施工队垫付,或者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借贷。
肥肉上贴膘,好看不好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别领导干部的政绩冲动,导致一些耕地和果园被占用,增加了农民负担;个别乡村甚至出现扶贫资金“扶富不扶贫”的现象。
淳化县润镇五一“示范村”一位村民表示,农民建房祖祖辈辈都是坐北朝南,但政府为了“好看”,非得让他们把房子建成东西朝向。虽然参观起来“好看”,但冬天采光差,农民很“难过”。
陕西省一位农业专家说,在耕地相当紧张的情况下,简单地模仿城市,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的做法,超越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念歪了新农村建设“真经”,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