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下文成立、2005年5月开始正式运作的金华市安监局,在短短大约两年时间内,以权易钱,建起了几达近百万元的“小金库”,“创收”效果十分惊人。
先交钱后盖章,不交钱就不盖章,这几乎成了浙江金华市安监局“小金库”敛财的重要手段。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安全生产部门的证书工本费”;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规定“核发相应的资质(格)证书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但金华市安监局或直接出面,或以金华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名义,强制向各县(市)培训中介机构收取lC卡每本盖章费。
2005年8月至12月,金华市安监局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他们发给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每本收取40元的盖章费,共计28万元。因系违法收费,部分县市坚决拒付,因而只实收18万元。
编印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也成了金华市安监局的敛财手段,2005年、2006年编印《金华市重大事故警示录》一书,印刷费是由财政拨款支付的,按理应免费发放,但金华安监局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为名,强迫全市培训机构以8元/本买去,共得11万元。
其实,金华安监局违法乱纪、以权易钱、建小金库事已经多次被人举报。金华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金华安监局确实存在违法收费等问题,金华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查处。 (胡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