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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人“违法”昭示了什么

2023年10月08日

·雷钟哲·

日前,由39健康网组织的一项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城市人群健康状况的调查显示,仅有36.36%的人表示每天工作是在8小时以内,有45.1%的人表示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在8-12小时之间,还有16%左右的人每天都要工作10小时以上。

我相信这样的调查结果,尽管调查的样本量不是很大。按照我的推测,实际的情况还要严重,因为它来自发达城市,法制水平相对较高,而“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城镇,情况往往更糟。此外,农民工八小时工作,几乎更是奢谈。但就此调查结论,如果我们要说六成以上的人每天都在“违法”——即便是无辜、无奈的违法,你是否感到吃惊?倘若你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那就无异承认,大多数人的违法情形,其实就是“常态”。

为什么如此认知,因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此不难看出,上述推论并不是空穴来风。

当然,违法的责任不能由劳动者自己承担,他们也承担不起,责任常常在用工一方。除了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对动辄延点加班的强势安排不能“说不”,还有加班契合了某些劳动者的内心意愿,满足其“多劳多得”的现实需求。因此,大面积违法情形造成的后果,就常常因隐性、麻木、忍耐……而为人接受。

但,违法毕竟是违法,不能因“法不责众”就是非不分。首先,它直接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继而危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其次,八小时工作制是一百年前国际劳工奋斗抗争的成果,蔑视践踏这一制度,既是对现行法律的轻慢,也是对先辈的不敬。再次,在目前就业十分尖锐的矛盾面前,延长工作时间无异于火上加油、推波助澜。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而公民漠视违法存在甚至习以为常,就是对文明社会的极大反讽。换句话说,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对任何违法漠然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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