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高层座谈会上获悉,出于国内煤炭资源整合步伐加快的考虑,有关部门有望提前出台《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这一政策将解决煤矿生产规模扩大后装备标准的问题,并改善目前大型煤炭设备依靠进口的局面。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顾问、《政策》研究制定专家组组长乌荣康向记者透露,由于国内目前煤炭紧缺状况严重,《政策》的实施将走“温和路线”,政策有望年底出台,但是“不一刀切,缓冲时间到2012年”。
规范煤炭生产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介绍,长期以来,我国能源供应短缺,为满足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中国煤炭工业最初走的是一条粗放发展的道路,煤矿布局分散、规模小、数量多、生产技术水平低、装备落后,非机械化采煤的情况大量存在。高峰时期,全国小煤矿数量多达8万余处,中小企业的煤炭生产量达到全国总产量的70%。
同时,我国缺乏一套完整的煤炭生产技术和装备发展政策,使得煤矿设计规范、有关生产技术规定中对生产技术和装备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约束。
因此,此次出台的《政策》,作为全国第一套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规范,对于提高煤炭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解决目前中国煤炭生产行业安全事故频发,有着必要性和紧迫性。
姜智敏认为,《政策》的出台,也为实现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可操作性。“目前一大批高耗、低效设备长期在煤矿超期服役,如果我们不下决心淘汰一批高耗、低效设备,要完成国家规定的考核任务是十分困难的。”姜智敏对本报记者说。
“政策温和执行”
《政策》主要是对煤矿生产技术和装备的采用进行导向型建议,界定了“鼓励、推广、限制、禁止”四类政策导向:鼓励类——指已经工业试验成功、具有创新价值、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适合我国煤矿生产条件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类——指经大量实践证明成熟可靠、先进合理、适应性强、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技术工艺和装备;限制类——指限定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使用、不具备普遍应用价值的技术工艺和装备;禁止类——指在目前条件下不允许使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目前,大型煤矿的技术设备采用一般是符合《政策》的,有的甚至还高于我们的标准,所以禁止类和限制类的规定,将从准入程度上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小煤矿的进入,改造落后的中小型煤矿。”乌荣康说,“比如,防静电皮带、井下防爆灯等基本的采矿设备,都是说一不二,必须有的。’
另外,国内煤炭供需紧张形势也使《政策》执行时,必须考虑到煤炭产量问题。
乌荣康认为,与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煤田相比,我国煤田的地质构造要复杂许多,所以我国煤炭赋存条件复杂,年产30万吨的煤矿,在北方算小型煤矿,在南方已经算作大型煤矿了。在当前电煤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在南方,小型煤矿的存在是必要的。
“根本不会,也不可能改变煤炭价格。”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科技发展部主任申宝宏说,《政策》规定较为宽松,不会对煤炭企业造成很大影响。“不会伤筋动骨,只要能达到这些标准,对设备进行更换改造,还是可以继续存在的。”申宝宏说。
四类导向政策将以鼓励类和推广类为主,即使是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设备规定也将给予较长的缓冲时间。
不过,业内专家也都表示,设备改造的资金将不可能由中央调拨,这或许将成为中小型煤矿担忧自己被关闭或被兼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