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采用“自主协商”原则,无须再耗费长时间来等待,减少了在等待中产生的争吵和矛盾。目前,我省已有西安、咸阳两市推行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宝鸡等市正在积极准备。
根据《西安市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