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旨在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实行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可以多次选择的机制,使高考不再“一锤定音”。
未来十年,统一高考为主的格局不会改变,但将会在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方式等方面稳妥改革。其实,浙江、天津等省市已就英语听力等科目试水“一年多次考试”,但对大多数地区来说,这一政策的具体落实还在萌芽之中。无论如何,“一年多次考试”对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打破“一考定终身”困局,都是一次重要而宝贵的探索。
“去年9月参加过一次英语听力考试,没有预想的那么紧张。因为有两次机会,又是平时考,心情放松不少。”3月19日,浙江省丽水市的高三学生李强迎来第二次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两次考试中,他可以取一次最满意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而这个成绩,在两年内都有效。
在高考形式方面,“一年多次考试”也进行了多次试验:在上海、安徽等四个省区市进行秋季和春季的两次高考改革试点;在广西进行本、专科分开考试的试验……但因为种种原因,春季高考并不成功。这种复制夏季高考的综合性考试似乎走到了尽头,但增加考试次数的新方案仍被不断提起,毕竟,对于考生而言,多一次考试就意味着多一次机会。目前,“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应运而生,浙江、天津等地的试验初获成功。
但也有人提醒,考试社会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考试管理方面,寻求现行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平衡和有机融合,应该是考试部门眼下的一项重要课题。伴随着社会对改革的强烈呼吁和热切期盼,还有一些担忧和不安。经过广泛深入的论证和调研,《教育规划纲要》终将“一年多次考试”写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