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去年陕西省共有98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陕西省去年共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1起,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煤矿事故3起、非煤矿山事故2起、烟花爆竹事故1起、建筑施工事故3起、道路交通事故18起、其他事故4起。
通报表示,有关部门目前已批复结案31起。其中,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事故25起,9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6个单位和19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13人受到警示训诫,5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陕西省还要求各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以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和任务。
(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