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2日,平顶山市兴东二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消息传出时,当地政府曾经两次出面“辟谣”。今年6月21日,同一煤矿发生更大灾难,造成49人死亡。国家有关部门在调查“6·21”事故时揭开了“4·22”瞒报事故的冰山一角。7月27日,安监总局首次披露并确认“4·22”瞒报事故。
近几年,我国频频发生矿难。透过矿难,往往会发现其共同的原因——官商勾结。当地的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人员成为煤矿的股东或老板,官员参股煤矿,是官商勾结最赤裸的形式。
当权力被商品化,其带来的利益就成了权力腐败的“原罪”。只要拥有这种特权的官员认同“寻租”,想要以此获得经济利益,必然会“官商勾结”。官员与商人,双方都有使对方获益的资本,商人有吸引官僚的大量资产,而官僚掌握了商人需要的社会资源,双方当然可以一拍即合。
“官商勾结”源于监督缺位或监督不到位,板子应重重地打在官员身上,打在拥有公权力的人身上。要从根本上扭转官商勾结的普遍存在,最重要的是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把市场的事情尽量还给市场,让商人把精力用到市场竞争中去,而不要用在购买权力上,让官员也更公正地履行“裁判员”的职责,而不要直接间接的“下场参赛”。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促使煤炭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
平顶山兴东二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致12人死矿难,1年多后仍未公布调查结果,将畸形的官煤勾结生态展现得淋漓尽致。如果今后能在事故责任追究中,把腐败问题的追究也纳入日常调查程序,严查煤炭领域里的官商勾结,煤炭安全生产事故将大为减少。捅破煤矿黑保护伞,早已是全社会共同的呼声!
(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