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省财政部门获悉,上半年我省大幅度提高了社会保障财政性支出,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我省提高了136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5.5万未参保集体企业超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了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011年春节前,我省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贫困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涉及相关人群430.68万人。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对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63.59万高龄老人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