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工资条例在研究和论证中,没有具体出台时间。
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是今年初召开人大会确定的目标,工资条例尚在研究和论证中,并且没有具体出台的时间表,无疑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所谓“制定于上,民安于下”,确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红头文件出不了台,职工要涨工资其实也难。
一个文件难以出台,无需讳言的是“多方掣肘,举棋难下”,但本着“求同存异,和谐为贵”的原则,也不见得企业与职工达不成共识。
一是和谐劳动关系理应双方共赢。企业要利润,职工要收入,做到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这是劳资双方都可接受的原则。常言道:“有钱大家赚”,企业增利润,职工涨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满”,企业总不至于自己赚得个盆满钵满,让职工苦于无米之炊吧?
二是工资增长机制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发展靠什么?关键是靠人,有了人才有生产,才有财富,才有动力。要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就要给予职工以发展空间,以职工的小空间换取企业发展的大空间。那种只知盘剥工人以积累财富的做法不但落伍,而且会引发劳资纠纷,企业忙于处理劳资矛盾,又何谈经营水平的提高?
三是提高职工工资需要刚性文件。人们对出台工资条例之所以寄以厚望,原因是她能规范我们的用工行为。要让企业为职工涨工资光靠说教不行,还需约束才是。工资条例迟一天出台,则职工迟一天受益,早一日出台则早一日受益。职工盼条例的出台如久旱望甘雨,企业盼条例的出台则是借以规范用工行为。企业与职工同有此心,工资条例的出台又何难之有?
据《中新网》7月25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实现GDP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同步,这是一个目标,是一个过程,需要逐步实现”。
笔者以为要实现GDP增长和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的目标,就要辅以政策性文件,而出台《工资条例》则是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理应摆上议事日程,加快立法步骤,使望眼欲穿的广大职工早日身受其惠。 (曾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