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地税部门的统计,新税法实施首月,陕西省246万元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纳税人中约有187万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21.3万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税负降低,单月调减税收负担2000多万元。仅此,全省为纳税人减负约2.5亿元,相当于陕西省全年增加民生投入30亿元。
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为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陕西地税机关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地税局成立了新税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确保了新旧税法平稳衔接。二是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统一调减核定征收户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实施方案。三是依托省地税局门户网站,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通了“个人所得税法”宣传专栏,设置了最新文件、政策解读、新旧税负比较计算器等栏目,7月份开通至今访问量达到30万人次。四是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对全省6500户大中型企业扣缴义务人进行了面对面培训,培训场次达65场,参训人员达到8500人次。通过培训,为新税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