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实施。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仅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就超过了23万人。
据悉,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就业国的社会保险是履行国际公约和遵守国际惯例的要求。其次,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就业国的社会保险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社会保险权益,普遍将其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其国民待遇。
此前,部分企业以及国外驻华机构聘用的外籍员工曾主动要求参加我国社会保险,一些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缺乏法律规定而无法受理,直接影响了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更加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