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决定向今年7-9月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物价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个月。
根据我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我省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当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简称COLI)单月同比涨幅超过5%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临时价格补贴。今年7—9月,我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均超过了5%的临界补贴条件。据悉,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用补贴,按失业人员7—9月实际享受待遇的月份合计,2012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发放完毕。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