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安委办对2011年全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进行通报。
省安委办要求各设区市、省级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今年的工作中,严格事故报送时限。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要求事发单位或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向事发地县(区、市)安委办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县(区、市)安委办接到报告后应在报同级政府同时,迅速向市安委办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市安委办接到报告后应在报同级政府同时迅速向省安委办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而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安委办,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至省安委办。对于事故或险情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情况紧急的,可采取先电话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