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榆林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制定、出台企业经营发展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总是要征求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基本上做到了未经职代会讨论同意的决策方案不拍板、未经职代会审议的经营措施不出台,初步形成了董事会与职代会经营管理的共决机制。
去年以来,他们推出了企务公示制,每季度将公司的经营情况、收支情况、主要工作都进行张榜公布。企业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公开”:凡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必须公开,凡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必须公开,如物资的采购、工资奖金的分配、福利基金的使用、医疗与养老保险等都公开向职工交实底;凡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必须公开,如待客招待费用、办公经费支出、出差补助报销都要向职工公开。
他们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作为出发点,把保障职工的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检查监督权作为落脚点,不断深化企务公开工作,努力增强企务公开的实效。 (海英 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