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部门出台了鼓励民资进入相关领域的实施意见或指导意见,其思路和措施亮点频现。但相关“意见”仍属于“粗线条”,原则性表态多,可操作的细则少。此外,民企期待已久的一些领域开放力度不大。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尚待实质性突破,政策空间可再拓宽些,步伐可迈得更大些。
一些专家认为,相关意见并非民企期待的开放力度大、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细则”。例如,有关部委提出,积极引入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应积极引入民间投资,这令民企非常振奋,但在实践中如何操作,政策尚未给出明确意见。又如,铁道部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等项目。但民资如何参与其中,仍留诸多空白。
当前,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鼓励民间投资具有特殊意义。民资发展程度在一定意义上是各领域市场化程度的衡量标准之一,对于资源合理配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除了应细化鼓励民资发展的各类细则,更应在战略上坚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和国企改革的深化,继续鼓励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应区别不同情况,让国有资本从绝对控股向相对控股转变,将更多空间让渡给民间资本。 (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