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意见稿》规定,维护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果违规未购买,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用来培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习惯和技能。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安全文化活动缺失或不足,同样要受到类似上述的双重惩罚。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对他们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