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的通知》,近日,西安市人社局决定开展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
公务员工资调查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措施,工资调查比较结果将为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提供依据。调查对象包括市(区)、县、乡各层级机关所有在职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查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调查内容包括,公务员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务;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及其他、年终一次性奖金。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