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10点,一向“热闹”的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变得十分静谧。这是怎么回事?没有“剑拔弩张”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已经和和气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更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人民调解员的建议下西安某酒店负责人当场兑现了十万余元的补偿款。酒店的23名员工激动地说:“感谢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想到企业能将这些年的‘三金’都给我们补交了。原以为这个事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要拖很久,甚至大家都会不欢而散,现在却这么快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我们真的很感谢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对我们的企业充满了信心。”
故事还要从2013年说起。一个骄阳似火的上午,原西安某酒店员工张某的一纸申请书递交到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该酒店补缴入职期间拖欠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将此案移交给了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能将此案进行调解。调解员多次联系该酒店负责人,该酒店坚持仲裁不同意调解,于是,此案于2013年7月1日在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经仲裁,裁决该酒店向其员工张某补缴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2004年10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医疗保险。
通过这次对簿公堂以及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登门坚持不懈地普法宣传,该酒店认识到,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样企业才会发展壮大,更意识到作为一个企业应当学法、知法、守法,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联系,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主动来到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要求对企业23名员工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并承诺将主动为这23名员工补缴多年未缴的医疗、养老保险金。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询问了每名员工的入职时间、岗位变动、工资待遇以及社保的缴纳情况,引导他们说出自己对公司在补缴社会保险方面的具体要求。书记员一一记录了他们每人的陈述。期间,调解员多次与该酒店负责人商谈此事,同时与23名职工分别核实养老医疗保险的补缴年限,对补偿方式等细节进行了耐心沟通。
最终,这起涉及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圆满调解成功。该酒店负责人感慨道:“通过莲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耐心地给我们明法析理,我们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将按照法律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应该本着诚信的态度守法经营,保障员工的待遇和利益,为企业员工营造一个踏实、舒心的工作环境。莲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让我们和员工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再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架起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相互理解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责任意识,更提高了我们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王媛 董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