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哲)日前,千阳县下发了《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县将筹措500万元,设立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担保基金,以解决贫困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进一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意见》指出,该基金管理将按照公开议标的办法确定1个承担扶贫信贷的金融机构,将500万元存入该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担保基金,基金运行由承贷金融机构按照风险担保基金总额500万元1:10的原则,给全县在册贫困户、协会会员和小微企业发放生产性贷款。其中协会会员、贫困户和小微企业借款总额各占50%左右。借款年利率不高于7%。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在承贷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由县财政、扶贫部门补贴利息,贴息标准为贫困户按照年利率7%补贴,小微企业按照年利率5%补贴。
享受贷款对象为有意愿发展产业、有能力发展生产、有条件发展经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员及小微企业,个人每户贫困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每户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