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华)近年来,西安市阎良区总工会建制度、立规矩,完善程序,严把“四个关口”,确保了帮扶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严把困难职工建档关。区总工会依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和条件,“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为困难职工建立档案。首先由困难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基层工会上报,镇街总工会和系统基联会初审同意后,报区总工会,根据上报信息,由区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登门入户,到困难职工家庭“三看四问”(看家庭经济状况、看衣食住行、看债务清单;问所在单位、问所在社区、问左邻右舍、问致困原因),确保信息无差错、无异议,然后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进行建档;对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符合困难职工援助条件而本人未写申请的困难职工由工作人员动员指导写出申请,并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建档。对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及时撤档。
严把帮扶资金审核关。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分平时救助和集中救助两种情况,对个别随时需要帮扶的由援助中心根据困难职工个人申请及困难程度提出帮扶意见,由分管副主席审核,主席审定。定期集中救助的,如“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双节慰问”等,由援助中心根据在册的困难职工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意见,由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提交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严把帮扶资金发放关。在资金发放环节,坚持“三个到位”,即:帮扶对象或直系亲属到位;帮扶经办人员、审核员、财务人员到位;签字到位。
严把审计监督关。自2007年开始,经审会每年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困难职工建档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做到事前监督、事中实时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行为;坚持账目公开,定期公布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据可循、坚持对困难职工进行公示,将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救助的困难职工分别在其所在单位、驻地、各镇街总工会、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实行“四级”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