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5年1月16日以《我们的工资谁来管?》为题报道了渭南市白水、富平、大荔、澄城、华县、潼关等6县县级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装饰办)自2006、2007年开始“零工资零经费”的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群众反映强烈。
渭南五县无工资和经费
本报报道后,引起白水县有关部门重视,在最近一次县级机构改革中相对妥善地处理了这一问题。
目前,白水县装饰办7名工作人员中的5名编制内人员已经解决财政供养问题,2名编制外人员也已经转至该县室内装饰装修协会任职,通过会费等收入保障工资发放,社保问题也正在解决。
然而,与之有关情况截然相反的是富平县装饰办。
2015年12月24日,富平县装饰办部分职工来到本报反映:“目前富平县装饰办共有人员16人,有10人在编,另有6名为编制外工作人员。自国家取消装饰收费项目后,我们基本处于‘零经费零工资’状态,更没有缴纳五险一金。”
提到执法和罚款的现状时,反映人告诉记者:“平时执法很难做到严格按规定处理,罚款都是几百元,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一年罚款最多没有超过两万元。各种人情关系造成执法工作难以执行。”多年来,他们就是靠“罚款所得”来领每个月的几百元工资。除此外,什么都没有。
目前,除富平县外,记者了解到渭南市的大荔、澄城、华县、潼关四县遇到的问题也大致相同。自本报报道后,大荔县财政给该县手联社(装饰办)每个人每月发放1000元。目前该县手联社(装饰办)已经被定性为政府管理部门,并积极研究解决编制问题。潼关县自本报报道后,已经拿出经费给县装饰办职工每月发放1000元工资。
“零工资零经费”现象有所改善,但本质问题没有解决,依然严重影响着机构的正常运转,如此情况如何做到公正执法让人担忧。
渭南市装饰办主任李军战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到基层调研,力图推动基层县级装饰办工作人员工资和经费实现财政保障,以保证区县装饰办的执法公正和行业有序发展,然而基层人事权和财权都在地方上,推动工作依然迟缓。
省级及其它地市均实现财政供养
渭南市基层面临这样的问题,那么其它地市如何呢?记者分别对省工信厅、陕西经济联合会、省室内装饰协会以及陕西的其它9个地市装饰办/科以及所属区县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随省轻工业协会(原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一起并入新成立的陕西经济联合会,下设在省工信厅,目前全部属于公务员,执法职能也相应并入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西安市建筑装饰业管理办公室下设于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属于参公事业编制单位,编制人员15人,全员财政供养。区县没有专设装饰办,职能在建设局或工信局相关科室。
宝鸡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下设于宝鸡市工信局,属于参公事业编制单位,编制12人,全员财政供养。区县没有专设装饰办,相关职能由区县工信局或其它局负责,全市装饰工作基本由市装饰办完成。
咸阳市装饰办在机构改革时撤消,其相关职能划归咸阳市工信委轻纺科,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是政府公务员。基层区县没有单设装饰办,相关职能均已划转至有关县工信(业)局。
榆林市室内装饰装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下设于榆林市工信局,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2人,全员财政供养。榆阳区、定边县、府谷县以及米脂县相关职能由各县轻工局股室负责,事业编。其它区县在工业商贸局,下设股室专人负责,属于公务员。
延安市没有单设装饰办,相关工作由市工信局专人负责,属于公务员。区县除志丹县以协会替代装饰办工作外,其它区县在经济发展局设有行办负责具体工作,公务员或者参公,均属于财政供养。
铜川市装饰办在机构改革时被撤消,目前相关职能由该市工信局装饰管理科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区县没有单设,职能在工信局。
商洛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下设于该市工信局,编制有10人,属于参公单位,全员财政供养。区县没有单设,职能由各县工信局负责,都是公务员。
安康市装饰办在机构改革时被撤消,目前相关工作由该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下设于安康市工信局,目前有编制3人,都是公务员。区县在经贸委设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均属于公务员。
汉中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下设于该市工信委,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编制3人,财政供养。略阳县和镇巴县设置有县级装饰办,隶属于当地经贸局,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其它区县没有单设,职能在经贸局。
相关方面:不合法不合理影响行业发展
“也太夸张了吧,这样的情况怎么工作?”省装饰协会常务副会长贺榆霞、副秘书长岳民云(省装饰办退休干部)听闻记者了解到的部分基层“零经费零工资”情况后很惊讶。
省工信厅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室内装饰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是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趋势。室内装饰业是集产品、艺术、劳务和工程服务为一体,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结合的综合性行业。近年来,我省室内
装饰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有了长足发展,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如果基层装饰办的办公经费和干部职工工资无法保证,将直接影响我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水平。
针对个别区县室内装饰管理机构“零工资零经费”现象,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公职律师张玉林说:根据国家住建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和《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2002年3月1日起执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范畴,其管理部门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是政府的组成部分。至于陕西各市及区县的管理部门称谓如何、归属谁管,都不应成为“零工资零经费”的正当理由。其现象虽是个别现象,但危害甚大。从个人角度讲,只有付出没有报酬,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本报记者 王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