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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补助资金机制

2023年09月12日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促进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再就业,并结合我省当前被征地农民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3号),要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补助资金应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各级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保证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据悉,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补助资金,是省级财政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筹集的,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的被征地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就业引导性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设立的专项资金。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有培训意愿、符合相关年龄要求、有一定文化基础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开展的被征地农民经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其中业务工作人员培训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策业务培训,费用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

补助资金按照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省级财政从省级留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筹集,市、县财政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资金的拨付实行考核机制。一是按照各市县对被征地农民培训和就业人数的多少及培训效果,分配补助资金;二是按照市、县各自应承担的三分之一资金配套情况给予资金倾斜;三是根据市县贯彻陕人社发(2011)149号文件情况分配资金。完成任务好的可适当增加补助,差的减少补助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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