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各地驰而不息严纠“四风”,逢年过节,“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等提醒更是不绝于耳,但当前仍有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顶风作案,以各种借口和手段偷偷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记者梳理发现,在各类关于违规发放福利的通报中,提到最多的词是“违规使用公款”。而巧立各类名目,违规抽调资金,都是变相发放福利常用的障眼法。例如,在近日的通报中,北京市潞运利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检测所变卖废弃钢筋检测样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建筑工程公司以购买“劳保用品”的名义,违规套取安全生产费用共47万多元挪作他用;并以分红的名义,违规从其下属始兴县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务分配股金共10.06万元,变相发放福利。
作为提高职工待遇的手段之一,发放“福利”本无所谓好坏,在法定范围和法定程序内享受福利,也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是一些超标发放的福利明显违规违纪。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违规发放福利,并非大事。如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金礼宝就曾表示:“发放的补贴、报销的路费,都是为了大家,并没有进我的口袋,原以为打打‘擦边球’,搞搞变通,不是什么大问题,没想到犯了错误。”金礼宝随后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