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明)笔者从西安市规划局获悉,为了落实《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该局在参考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安地方特色,经过摸底、现场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初步确定16个“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第一批保护名录”和4个“预保护名录”,并按程序征询房屋、文物、业主等22家单位意见,并通过西安市规委会的评审,予以公布。
根据《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在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不得擅自拆改院墙、开设门脸、改变建筑内部和外部的结构、造型和风格等。优秀近现代建筑经确定和公布后,还将设置优秀近现代建筑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