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歌声陶冶观众
——访著名歌唱家、天津市特等劳模于淑珍
本报记者 田永祯 杨乾坤
在天津歌舞剧院来西安首场演出的当天,记者慕名访问了著名歌唱家于淑珍。她刚离川来陕,顾不得旅途的劳顿,便在下榻的五四剧院愉快地接受了采访。
这位四十七岁的歌唱家,衣着简朴,翩翩大度。她谦虚地说:“我不配当什么‘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歌唱演员。”实际上,二十多年来,她曾主演过《洪湖赤卫队》、《刘三姐》、《江姐》、《宦娘》等歌剧。她唱的《社员都是向阳花》、《泉水叮咚响》、《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等几十首歌曲,先后灌制了唱片。她的演唱不仅情真意切、晓畅委婉,而且清新秀丽,内刚外柔,流美之中不失厚重,因此深受观众欢迎。
于淑珍的艺术成就,源于对艺术不懈的追求。她原是天津一家化工厂的工人,二十七年前,在该市第六届职工业余会演中,以演唱《美丽的姑娘》脱颖而出,跻身于“天歌”。尔后,她从识简谱开始,认真学习音乐理论和演唱技巧,不但学习民歌、戏曲,还吸收西洋的传统唱法。就这样,“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她的演唱,情动于中而发于外,神韵兼得,如诗如画,新天下耳目,在我国名手如林的歌坛上,卓然自成一家。
采访中,话题自然转到文艺演出的社会效果上来。于淑珍不无感慨地说:“艺术应有艺术的价值,艺术家应有艺术家的人格,不能搞成商品。”她认为,作为一个演员,绝不能忘记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应该注重职业道德,无论如何,也要用歌声陶冶观众,给其以美的享受和奋发向上的力量。
为了艺术,于淑珍不留恋小家庭的幸福,不贪图生活的安逸,演出从不计较条件和地点。她身体不大好,演出任务又相当繁重,可她却是乐在其中。这次巡回豫、鄂、川、陕演出前,她爱人不幸因公受伤,她完全有理由留在天津,但一想到剧院和外地签订的演出合同,她却把丈夫托咐给别人照料,自己毅然随团出了津门,如今已达三月之久。由此联想到她被选为第五、六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连年获得天津市劳模和特级劳模,荣膺“心灵美”模范文艺工作者的称号,不是可以悟出一些所以然了吧。
这次,于淑珍在西安除主演《宦娘》外,还带来了十几首歌曲,我们请她谈谈哪一首是最拿手的,她莞尔一笑:“那就请记者同志看了演出去评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