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恶人先告状 实无道理法庭秉公断 扶正压邪
前不久,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土门法庭审理了一起赔偿案件,对原告冯某有意侮辱、致伤他人的卑劣行为给以经济制裁,打击了歪风,伸张了正气。
冯某系西安高压开关厂一名男性职工,三十五岁,已有两个男孩。一九八一年以来,他以自己的男孩成双而洋洋得意,经常对只生了一个女孩的邻居、同厂的女职工进行讽刺、嘲笑,说人家“不会生牛牛娃,是绝户头”,还用不堪入耳的下流语言侮辱对方人格。这位女职工气愤地找该冯讲理,二人发生了争吵。对冯某的错误言行,该厂曾进行过批评教育。然而,冯某无视组织教育,不断地和这位女职工发生纠纷。去年六月,双方再次争吵,冯某竟将这一女职工推倒在水池上,致使其头部受伤,住院治疗十五天,共花药费和护理费一百一十三元。根据单位处理,由冯某负担百分之三十,女方负担百分之七十。冯某不服,要求组织重新复查。复查后,厂里决定由冯某负担百分之七十。冯某更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
经法院调查,认为原告冯某的言行不利于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语言粗暴、污秽,有辱他人人格;经组织教育后,仍不收敛,又蒋被告推倒致伤,造成不良后果。法院判处被告住院期间的全部医护费由原告负担,并由原告再付给被告营养费二十元。不少职工高兴地说:“恶人先告状,自已遭了殃,这样判决真解气。”
同举文 林积令 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