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关于“开拓者”征文告读者
自三月一日举办“开拓者”文艺征文以来,本报先后收到万余篇征文稿件。应广大读者的要求,现将征文的有关事宜刊载于后:
一、体裁:小小说、散文、诗歌。小说、散文不得超过千字,诗歌不得超过二十行。
二、内容:着力刻画塑造四化建设的开拓者、创业者、改革者、实干家、主人翁的形象。
三、奖品:均为名牌优质产品,一等奖三个,各奖给西安无线电一厂生产的十二时海燕牌电视机一台;二等奖十个,各奖给西安红旗手表厂生产的蝴蝶牌十九钻手表一只;三等奖三十个,各奖给西安灯具厂生产的XBD5型双竹节壁灯一台;四等奖七十个,各奖给西安人民搪瓷厂生产的多角搪瓷盘和搪瓷食品盒一套。
四、截稿日期:今年十二月底。
应征稿件请注明“征文”字样,勿寄私人,以免延误。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这次征文的赞助单位有:西安无线电一厂,西安红旗手表厂、西安人民搪瓷厂和西安灯具厂。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