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正史·野史·佚文·轶事
“正史”即指以君主的传记为纲领的纪传体史书。清乾隆时,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即《史记》、《汉书》、《三国志》等二十四部史书,这是研究我国古代史的主要依据。
“野史”是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唐书·艺文志》所载《大和野史》十卷,即以野史为名。野史以宋、明两代最多。野史对于学习、研究历史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佚文”是指失传、散亡的古籍文章。如《竹书纪年》是战国时魏国的史书,叙述夏到战国史实,而原来却早已散佚。合编《古书竹书纪年辑证》,是辑录各种古籍中关于《竹书纪年》的文章。
“轶事”多指史书未记载的零星未经汇集的事迹,后人辑录时便称之为轶事。它对于学习和研究历史也颇有价值。 (澎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