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总负责同志向本报记者发表谈话
要求各级工会在春节期间抓好三件事
本报讯 一九八四年的春节快要到了,工会组织应该围绕过节做些什么工作呢?最近,省总工会负责同志向本报记者发表谈话,指出:各地春节期间的职工群众活动,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在作具体安排时,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着重抓好三件事:
一、做好宣传教育。可结合总结、安排工作,大力宣传一九八三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光辉成绩,党风、民风继续好转的生动事实,本地区、本单位涌现的新人新事等,鼓舞和动员广大职工进一步发挥主人翁精神,努力在新一年中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春节期间,要带头破除封建迷信,带头宣传婚事新办和计划生育,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安排好文化娱乐活动。可以举办征新春联、猜灯谜、游艺和小型文艺演出、体育表演等活动,寓教于乐,把广大职工及其家属吸引进来,让大家感到欢乐、愉快,有益身心。在开展各项活动中,要做到面向基层,方便群众,勤俭节约,讲求文明,注意安全。
三、关心群众生活。要通过各种方式对离休、退休、病休职工表示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要配合行政搞好节日伙食,安排好坚持生产的职工的生活,使他们有劳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