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目前,城乡市场上有的个体摊贩以次充好漫天要价;有的短斤少两,克扣群众,严重违反了国家物价政策,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望有关部门对个体商贩要加强管理,明码标价,统一收费标准,便于群众监督。个体摊贩营业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国营、集体售货摊、亭也要有标志。要建立奖惩制度,对擅自涨价,短斤少两者要严肃处理。希望报纸为此呼吁一下。
读者 毛加政